Concur Invoice 標準版本使用者說明

採購單作廢

當您將採購單 (PO) 傳送給供應商,某些情況下須作廢,例如:因項目中止而無法完成訂單,或由於業務環境的供應商問題或變更導致 PO 判定為無效。

當您將採購單作廢時,系統會將 PO 設為 [作廢]。此採購單的記錄會保留在系統中,但會包含在一般採購單的清單或摘錄當中。不過,若以狀態等於 [作廢] 來篩選搜尋,搜尋結果清單會包含作廢的採購單。

作廢採購單是一種「清除」措施,用來確保可以正確識別和處理任何參考此 PO 號碼的相關發票。

若要將採購單作廢:

  1. [所有採購單] 頁面上,勾選所需採購單的核取方塊。
  2. [動作] 功能表上,按一下 [作廢]
  3. 在隨後顯示的 [採購單作廢] 視窗中輸入註解,說明您要將採購單作廢的原因,然後按一下 [確定]。系統會更新稽核日誌,並將採購單狀態變更為 [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