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执行多级物料价格确定。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执行多级物料价格确定。
● 已允许关账分录。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允许关账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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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择会计核算 -> 成本控制 -> 产品成本控制 -> 实际成本核算/物料分类帐 -> 实际成本核算 -> 编辑成本核算运行。
2. 在处理和过账清算下,选择参数。
3. 指定系统是否应以在物料价格确定中计算出的价格重估待关账期间的物料库存。
如果只需要单级关账分录,则首先执行单级物料价格确定,然后立即执行关账分录。
4. 指定处理选项。应在后台执行此功能。
● 如果已指定系统应重估前一期间的物料库存,则系统将执行以下操作:
○ 系统将前一期间中物料的价格控制从标准价格 S 更改为移动平均价格 V,并将(系统针对物料价格确定计算得出的)定期更新的单位价格更新为前一期间的评估价格。
在物料主记录的会计核算 1 视图中,前一期间的定期更新的单位价格显示为移动价格(价格控制 V)。
初始评估价格(标准价格)仍然保持不变并且可继续显示。
○ 系统将分配到期末存货的价格差异和汇率差异过账到物料库存科目。可在物料价格分析中查看这些金额以及关账凭证。
○ 如果已指定系统不应重估前一期间中的物料库存,则系统将执行以下操作:
○ 系统不会更改价格控制。
○ 系统不将分配到期末存货的价格差异和汇率差异过账到物料库存科目,而是过账到应计科目(物料分类账)科目(在定制使用业务关键字 LKW)。
有关过账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部分:示例:多级价格确定
如果希望将新价格用作未来期间的评估价格,必须首先标记这些价格。
完成关账分录之后,重新计算状态数据并选择成本核算结果。选择显示带过滤器的物料清单 -> 物料仍未清,并确定所有物料均已处理。
另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