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廢發票
若財務系統不會支付某張發票,或該發票已視為無效,則 [發票處理人員主管] 角色可將發票的 [付款狀態] 變更為 [作廢]。若用戶已於財務系統中拒絕或取消發票,且希望同時將此狀態套用至 Concur Invoice 中的發票時,這項功能相當實用。發票作廢後,關於此發票的記錄會保留在系統中,但不會包含在一般發票的清單或摘錄當中。不過,若以付款狀態等於 [作廢] 來篩選搜尋,搜尋結果清單會包含作廢的發票。
透過在處理人員頁面層級或在發票層級直接開啟發票,便可以批次作廢發票。下列程序會解釋如何在處理人員頁面層級進行此項作業。
若要作廢發票:
在 [處理人員] 頁面上,勾選所需發票的核取方塊。
按一下 [動作] > [作廢發票]。隨即更新稽核記錄並將發票的付款狀態指派為 [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