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记账规则

公司间记账功能支持全部公司间对账流程。

先决条件

要在模型中执行公司间抵销,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必须在 IC_ORIGIN 属性中为“数据源维”定义五个附加数据源。这些数据源成员用于 IC 数据计算,这是进行公司间记账的预备步骤。
    • I – 用于 IC 数据的源数据源

    • D1 – (用户定义的说明)

    • D2 – (用户定义的说明)

    • C1 – (用户定义的说明)

    • C2 – (用户定义的说明)

  • 必须配置 IC 记账业务规则才能设置业务规则表。

  • “账户”维必须定义专用的层次结构来包括公司间记账的所有科目。

此配置不仅支持为任意账户输入公司间明细,还支持针对全部所需账户自动执行按级别抵销。

注意
虽非强制规定,但公司间对账通常不在实际合并应用程序中,而是在单独的公司间匹配应用程序中执行。
功能

公司间记账通过参照特定实体的其他实体记录声明和报告余额。这样,每个报告实体中的业务用户无需将每个所有者的读取权限分配到其他实体,便可以参照剩余实体的余额,运行匹配其全部声明和报告余额的报告。对公司间声明进行匹配的记账可以自动生成,并且可将详细信息过账到合并模型。

使用公司间记账业务规则表,可以定义系统生成条目所用的过账规则,以与公司间余额和声明相匹配。

合并引擎支持在组的实体之间执行公司间声明的匹配的机制。此机制分为以下两个独立的程序:
  • ICDATA:此程序可用来通过公司间科目复制所有实体与给定实体的声明。可将所有其他实体的声明集中至单个实体之中。使用此机制,实体所有者可以运行报表,将其所有声明与反对声明进行匹配,而且无需给每个所有者分配对其他实体的读取权限。

  • 公司间记账:此程序可用于自动生成使公司间声明相互匹配的记账。

通过在业务规则记账类型中定义“卖方”“买方”“更大”,系统可以通过假设正确的值为“卖方”、“买方”,或记账值更大的一个来自动记账差额。

通过配置“最大记账”金额,用户可以为自动记账设置最大阈值。任何大于此最大值的差额将被保留在之后进行手动调整。

在“合并中心”区域的“合并监控器”中执行公司间记账。